义乌小说网为大家提供致一九七五全集最新章节
义乌小说网
义乌小说网 玄幻小说 短篇文学 校园小说 官场小说 乡村小说 重生小说 武侠小说 穿越小说 架空小说 灵异小说 经典名著 言情小说
小说排行榜 同人小说 网游小说 军事小说 历史小说 耽美小说 伦理小说 科幻小说 推理小说 仙侠小说 都市小说 竞技小说 全本小说
好看的小说 小镇情慾 神雕旧事 山村媳妇 渔舟唱晚 倚玉偎香 黛玉初啼 女友出轨 女人如雾 家出百合 综合其它 总裁小说 热门小说
义乌小说网 > 综合其它 > 致一九七五  作者:林白 书号:39251  时间:2017/9/5  字数:3499 
上一章   我和猪精小刁    下一章 ( → )
小刁走在我的身后,它全身跟黑夜一样黑。不过要是仔细看,它跟黑夜又有所不同,黑夜的黑是一种空气,小刁的黑是一种血之躯,谁要是伸手摸一下,就会发现这两种黑根本不是一回事。

  小刁不让人摸,我刚刚把手伸过去,它呼地一下窜出一丈远。它比狗和猫都更不驯服。

  但它喜欢跟在我的身后。

  特别是晚上,如果不是小刁跟在我身后,一个姑娘妹,十七岁,独自一人走在黢黑的乡道上,肯定是风声鹤唳,疑神疑鬼,看到路边的树,就以为是人;如果是人,就以为是强犯。

  吃晚饭的时候,刁德一蹭到我脚边两三步远的地方,它像人一样看我,又看我碗里的饭,还围着我转圈子,它有点像宠物却又不像宠物,宠物都是干净的,小刁脏,它身上有一块一块的泥痕,是随地打滚的结果。一头热爱自由的猪是随时都要打滚的,它根本不可能像马戏团里的动物,让它打滚它就打,不让它打它就不打。

  我理解它,也不嫌弃。我向来没有洁癖。

  我光着脚,脚背上沾着泥。挑水的时候踩到水井边的烂泥里,脚背上就结了一层硬壳。开始的时候有点,但很快就忘记了,觉得是自己脚上的一层厚皮。我意识到,我脚背上的感觉无疑就是小刁身上的感觉。这时候,我就由衷地感到,我和小刁之间有一种手足之情。

  据美国古生物学家考古发现,人类的祖先是一种外形像猪的动物,它们生活在二点五亿年前的南非沙漠中,这是第一种哺动物,是智人的直接祖先。看到这则报道我立即就想起了刁德一。现在看来,小刁的所作所为,是它们远祖的智慧在起作用。

  我把帆布挎包背在身上,把电筒拿在手上。我从小路走到大路,小路是田塍,大路是机耕路,路的两边,是一田又一田的水稻。

  水稻这种作物使我感到安全。如果是甘蔗或者黄麻地,感觉就会不一样。这两样作物在黑夜里是一道密实的屏障,能够藏起妖魔鬼怪,风一吹,就有黑影晃动,草一响,鬼就到了跟前。不过如果是人,甘蔗和黄麻地都不是适合埋伏的地方。甘蔗的秆和叶长着一层白粉,一碰白粉就掉下来,沾到人的皮肤上,奇无比。若用手抓,一抓一道红印子,奇不但不能消失,又加上了辣痛。如果白粉从衣领掉进去,则更是难忍。黄麻地也不好,过于稀疏,藏不住人,而且有小刺,夏天穿背心,肩膀手臂上会被刮出一道道白印子。若是高粱地青纱帐,藏得起千军万马,神不知鬼不觉就作案无数。我穿过高粱地将会心惊胆战,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总有一天,会被人冷不防拖进高粱地里。在我们的文化中,贞第一,生命第二。好在六感没有高粱地,路边全都是水田,水里长着舒展的水稻,只比人的膝盖高一点,即使有哪个坏人心甘情愿泡在水里,也要有把自己缩成一小团的特殊技巧。这种情况从来没有听说过。

  夜晚走在路上我由衷喜欢水稻。它们安静、妩媚,散发出微涩的清香。风一吹,就整齐地摆动;月光一照,就有一层灰色的光泽。狗在远处吠,虫子在空气中叫,不管有没有月光,在到达大路之前我一般不开电筒,这条小路我一天走四趟,跟自家的院子没什么两样,有谁在穿过自家院子还要打手电筒的呢?除非是败家。如果一个人到了晚上没事还要点灯熬油,他的父母就要骂他是败家;如果一家主妇连续两天都炒鸡蛋给大家吃,她的婆婆更要骂她是败家。菜帮子不剁来喂猪是败家子,出墟看电影是败家子,想找一个漂亮的老婆也是败家子,因为漂亮女人总是中看不中用的。

  败家子真是太多了,像水泡那么多,咕噜咕噜直往外冒,当家的要用手把它们一个个按下去,但过不久它们又会冒出来。在那个水泡盈的时代里,我的耳边常常听到各种不同声音的叫骂声,四个音节,三短一长:败家子啊——痛心疾首,抑扬顿挫。如果这个时候路过这户人家,就会看到一个男孩子站在厅堂的正中,低头垂手,立听教训。但没有听说过女孩子当了败家的。

  女孩子天生艰苦朴素,做得多,吃得少,又不要娶媳妇,长大后就嫁人去了。我感到自己就是那种天生艰苦朴素型的,没有人告诉我要节约电池,但我本能地意识到,不到关键时刻不要开手电。感到害怕的时候,我打开电筒,前后左右照上一圈。

  自从黑猪花变成了猪,又被我们取名刁德一之后,我的电池就大大的节省下来了。

  我在小路上走着,走在黑暗中,我知道周围的每一块黑影在白天的样子,如果身后一时没有一团晃动的黑影,那就是小刁没有跟上来。但我并不担心,刁德一,我深刻地知道它,它既然已经像山羊一样敏捷,又多次跨过半人高的栏木,还在甘蔗地里刨过各种坑,啃断过无数甘蔗,它一定是精力过剩的,它一定会飞奔而来。

  如果走到大路上小刁还没来,我就要打亮电筒了。大路因为大,显得空,天阔地远,两头不见人。面对庞大的空间,我很容易被吓着,年轻的时候,我就是如此缺乏胆量,胆小如鼠。

  一个人一旦被吓着,原有的品质就会丧失,我一下摁亮手电筒,让黄的光柱消失在远方。这时候我一点都不心疼我的电池。

  这时候,一团黑影小跑着飙到我的脚下,它体型矫健结实,像闪电呼啸,我在惊喜中发出一声尖叫。然后我呼出一口气,关掉电筒,说:小刁啊,你这个败家

  小刁出现之后,我感到走路很好,天阔地远,两头不见人,实在是太自在了。我走在灰蒙蒙的机耕路上,小刁跟在我的身后,我的四周是一片浅紫的雾气,星星有的发红,有的发白,但大多数都是黄的,因为有雾气,它们就像是浮在天上一样,颤动而摇摆。路边和远处是形状不同的深灰、浅灰、深黑和浅黑的乌云,它们分别是水稻、树木、远处的房屋和更远处的山,它们在夜晚是颜色深浅不一的乌云,我在乌云里穿行,觉得自己也到了天上。浅紫的雾气中有植物的气味,苦涩、清香,有一点辛辣,又有一点甜,如此混杂和漂浮不定,我说不出它具体的气味,它是密集而健康的植物散发出来的清香。

  远处有狗吠,空气中有虫子的叫声,七十年代的六感,一年到头少用农药,所以虫子很多,它们藏在路边的草丛里,在树上趴着,还在空中飞。若有狗吠,小刁就跟着学,起初还是像猪叫,后来和狗打了一架,发出的声音就有点半猪半狗的了,准确地说,是语调像狗,语音像猪。狗吠起来是汪、汪、汪,小刁叫则是昂、昂、昂。夜里笼统听起来,觉得是长足了力气的小狗叫,但若仔细听,就会感到惘,不知是什么东西叫。这会使人越听越奇怪,心里不由得害怕起来。

  如果有一匹凶猛的大狗,远远听到“昂昂昂”的叫声,以为是一只刚断的小狗,等到小狗走到跟前,猛地发现它变成了一只怪物,长着猪的鼻子,两眼放出黄光,有两条大狗那么大,再猛的狗也不惊吓,身上冒出冷汗,这时候小刁再昂昂叫上两声,大狗就会骨悚然,掉头就跑,不战而败。

  碰到人也是这样。谁都想不到,会有一匹猪跟在人身后走夜路,他以为是一只狗,当他看到这只狗长着猪的鼻子,并且出奇地大而怪,也会认为是碰到了鬼。当然,这不等于说,小刁就是靠了这两下子走遍天下无敌手,关键时刻它会把头对准对方猛冲过去,英勇无畏。它虽然没长獠牙,这样的姿势却是长了獠牙的样子。也可以认为,小刁长了一副内在的獠牙。

  我每天晚上走夜路,在知青点吃完晚饭,再到学校陪学生上晚自习,从来没有遭到坏人袭击,晚上步行到公社看电影,或者骑车去排练,小刁总是在我身后一溜小跑,它时隐时现,时而像箭,时而像陀螺,快的时候像豹子,慢的时候像鸭子,它保证了我的贞洁,是我守身如玉的一大功臣。

  不过我又有些怀疑这个结论。我眼前有时会出现这样一幅图景:月黑风高,一个米饭团从暗处抛出来,小刁像狗一样跳起,接着饭团就往嘴里送,众所周知,这个阴险的饭团里有蒙汗药,小刁倒在路边人事不省,歹徒一跃而上,把我捂着嘴拖到某个背人的地方,再往下的事情我就不敢想了。

  对于小刁这样的好吃之徒,又没有经过自我克制的训练,是很容易被打倒的,比狗还容易。狗要骨头,猪则喜饭团,而饭团比骨头好找多了。

  一九七五年,强暴女知青的事再也没有听说过了,那是要重判,要开公审大会,听说还要毙。在南,那就是押到体育场,人头攒动,千夫所指,然后押到尤加利树林里,背对南街,双膝跪下,后脑勺嘣的一,就玩完了。这样的傻瓜没人愿意干。如此看来,我们的贞洁不是因为小刁,而是因为李庆霖。由于李庆霖告御状,知青的生活得到了大大的重视,李庆霖,这个名字在一九七五年光辉灿烂,到现在仍然是。
上一章   致一九七五   下一章 ( → )
义乌小说网为大家提供致一九七五全集最新章节:我和猪精小刁免费阅读,致一九七五情节跌宕起伏、内容扣人心弦,林白是致一九七五全集免费阅读的作者。如喜欢致一九七五全文阅读,那么请将致一九七五加入收藏方便下次阅读。